2017年3月25日星期六

职场人必须跨过的三道坎

有关试用期的期限问题, 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九条规定:"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;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;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,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。 


  第二道坎:

  试用期潜规则,你能忍受吗?

  本次调查评选出了大家公认的试用期潜规则"七宗罪"。其中,"不安排实质工作,尽打杂"成为头号公敌,"无理由加班"和"没有话语权"也被列入榜单。其实情况并非大家想的如此糟糕,俗话说"兵来将挡,水来土淹",既然潜规则已经形成,那不妨我们就来见招拆招。

  不要小瞧"打杂" 无论是职场菜鸟,还是跳槽客,对于新公司、新岗位都是陌生的,不要小看这些杂事,其实是大伙暗中观察你今后是否好合作、好相处的途径之一,而这些杂事最能直接反映出你是否踏实、仔细和耐心。

  坐好"冷板凳" 遇到这种新人受排挤情况,首先要心态平和,反省自己是不是有做得不妥之处;第二步,仔细观察这个团队中的"意见领袖",意见领袖以及跟随者,会形成小团体,领导舆论;第三步就是去寻求和解,异中求同需要沟通,多制造一些工作之外的场合进行沟通。

  向老资格致敬 老资格身上有许多值得新人学习和看齐的东西,多观察他们的工作方法和思考方式,从中找到共通点,对新人安全度过试用期更是助莫大焉。作为新人,可以有想法,可以独特,切忌清高,目中无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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